三百里,念你,三千里,念你,三万里,我的心早已奔向你。

我已习惯这风餐露宿的生活,少了你的陪伴,时间的风化,当初那会儿的不适应也就烟消云散了。

可不置可否的是,想念像个神奇,会魔法的怪物。只要当你消失在我的视线里,我的躯体每一个根神经都不得安宁,它们好像怕我忘了你,可我恰似不会。

闲暇时,加油站,便利店打开钱包的一刻是你。棕榈树,绿草地附身而坐的一刻有你。看到热恋中的情侣,平淡的夫妻,想你。

我对你的爱还是不是当初的那份狂热,惊喜,不能自已。我想应该不是了把,你遍布我的每根神经,连那灰黄暗淡的头发上都可依稀嗅见你的气息,还似当初,也愈来愈浓郁,散不去。

我好想回家去,唱着你最爱的歌剧,抱着我最爱的重生的你,轻吻那片朝思暮想的故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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